红盾查询

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水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水秦瑞防伪印务有限公司
天水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2018)甘0502民初2978号民事判决;

二、由天水秦瑞防伪印务有限公司、天水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盛某1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连带向天水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追偿款790821.67元,其中盛某1承担的责任以其继承吴某遗产范围为限;

三、驳回天水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830元,由天水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8元,由天水秦瑞防伪印务有限公司、天水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盛某1负担11712元;保全费4500元,由天水秦瑞防伪印务有限公司、天水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盛某1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830元,由天水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8元;天水秦瑞防伪印务有限公司、天水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盛某1负担1171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10-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