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马上马(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0民初14843号 原告:马上马(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卢旭,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凌琳,上海汇臻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凯,上海汇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长宁区。 原告马上马(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且已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 本案按原告马上马(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0-9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