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三年。

需要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否则到期自动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9-8
发布日期 2020-10-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