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嘉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 南京路鼎搅拌桩特种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3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150元,由原告南京路鼎搅拌桩特种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南京路鼎搅拌桩特种技术有限公司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退费。 |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