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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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原告上海枫围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上列被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万元,若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6-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