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台山市佳顺物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支付令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支付纠纷 |
| 法院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内给付申请人台山市佳顺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1117.2元。 申请费8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台山市佳顺物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支付令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支付纠纷 |
| 法院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内给付申请人台山市佳顺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1117.2元。 申请费8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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