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天泰建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将被执行人山东天泰建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张店支行的账户3xx95中的存款500000元予以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为12个月,自2019年7月31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8-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天泰建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将被执行人山东天泰建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张店支行的账户3xx95中的存款500000元予以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为12个月,自2019年7月31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8-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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