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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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供电局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华蓥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供电局的银行存款150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在收到本裁定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