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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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通公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无锡市新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保全人无锡华通公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在价值300万元以内予以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