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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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人民医院 云南圣迪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云南圣迪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20710.11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00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2029元,由被告***、云南圣迪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7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8 |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