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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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植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泰州市海陵区大明数控机床厂 南京市农机有限公司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川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泰州市海陵区大明数控机床厂、***、***名下银行存款43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相关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2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