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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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盛品精密气体(上海)有限公司 武汉弘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武汉弘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在XX银行XX支行账户21×××13内的存款共计人民币15,309,404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武汉弘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在XX公司的出资额500万元(占比5%)的股权; 三、查封被申请人武汉弘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位于XX市XX区XX街(不动产权证号:鄂(2019)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XX9号)的厂房。 上述保全标的价值累计限额15,309,404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