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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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 法院 | 辽河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道牛官村五组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