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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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华瑞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国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国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8,760,050.40元; 二、被告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国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8,760,050.40元欠款利息,欠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5月30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日止; 三、驳回原告黑龙江省国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161.02元,由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承担134,360元,由黑龙江省国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3801.02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