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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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东营德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德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0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其他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四川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08 |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