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包头市新盛源异型钢管有限公司 内蒙古瑞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金坦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内蒙古金坦担保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600元(原告内蒙古金坦担保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内蒙古金坦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