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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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上诉人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 二、上诉人唐山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上诉人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2600.99元,减半收取16300.50元,由上诉人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