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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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全源钻井有限责任公司 茫崖鸿跃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青海省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2020)青2894民初38号民事判决; 二、茫崖鸿跃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遂宁全源钻井有限责任公司返还(2016)青2893执51号执行裁定书所列的遂宁全源公司被扣押废旧零部件。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均由茫崖鸿跃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8-25 |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