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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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濮阳市中鹄置业有限公司与第三人***、***、***于2013年9月10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0045956)无效。 二、被告濮阳市中鹄置业有限公司协助将坐落在濮阳市中原路与昆吾路交叉口“华庭丽景”小区第001幢1-2层08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于原告***名下,相关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应的义务人缴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39290元,由被告濮阳市中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9-12 |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