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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北京信达泽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16800元,由北京信达泽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8-11-05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