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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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嘉亿商贸有限公司 济源市创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济源市嘉亿商贸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济源市创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0248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6元,依法减半收取15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