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中心支公司 福建省鑫隆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603民初8852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福建省鑫隆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林明松。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中心支公司,住***。 负责人:王硕。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住***。 负责人:王鸿。 原告***与被告***、福建省鑫隆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