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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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佳成房产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惠农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广西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