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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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承德富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德华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承德富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德华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2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财产线索附后)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8-09-18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