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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华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报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位于洪山区洪山乡北港村文治街46号学府林居小区三期2045.5平方米架空层为全体业主公共活动场所,但用途应以补充绿化及场地设施为限。

二、驳回原告武汉市学府林居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收取200元,由原告武汉市学府林居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负担100元、被告武汉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6-4
发布日期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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