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广大投资有限公司 随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北广大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偿还投资本金2000万元、期内投资收益22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标准计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2262元,由原告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262元,被告湖北广大投资有限公司负担7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9-4 |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