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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2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24日开始。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540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20-8-21
发布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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