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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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青海爱科液压密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德令哈光科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海屹拓矿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8)陕01执556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享有要求被执行人德令哈光科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赵岩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德令哈光科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赵岩负有继续向申请人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人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在发现被执行人德令哈光科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赵岩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时,可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1-2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