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支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濮阳市宸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濮阳市中兴彩钢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濮阳市宸龙照明有限公司在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支行的账号(31×××32)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749,35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支取、转移、解冻等,否则负法律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3-1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