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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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川滇黔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叙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泸州市川滇黔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550元,减半收取计3275元,由原告泸州市川滇黔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