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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兆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庆市泰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熙洋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兆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熙洋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或证券)账户存款40249071元及其相应利息(截止2019年5月20日利息为7493341元,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案件相关费用289247元(受理费、保全费、保险费、执行费)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15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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