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市长江电力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2018)苏0206民初1774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0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