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审判监督(2020)鲁01民再86号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腾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山东舜辉混凝土有限公司
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9)鲁01民终464号民事判决及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鲁0191民初48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三、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对***的上述第一、二项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维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鲁0191民初48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即“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山东舜辉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2470000元;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山东舜辉混凝土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47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10日起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四、驳回山东舜辉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6560元,减半收取计1328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6560元,由山东舜辉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9-15
发布日期 2020-10-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