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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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 青岛中恒电器有限公司 日照博奥电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日照博奥电气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五莲县潮河镇刘官庄村日照博奥电气有限公司1幢101室、201室房产一处(产权证号:WL20150820011,保全标的额2000000元),保全期限三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日照博奥电气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五莲县宗(不动产权证号:莲国用(2015)第001013号,保全标的额4680000元),保全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青岛中恒电器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