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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卡耐夫管业有限公司
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佛山市卡耐夫管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11.32元,减半收取计255.66元(原告佛山市卡耐夫管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佛山市卡耐夫管业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06-27
发布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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