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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乌苏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542元,在本裁定生效后原告***凭诉讼费票据申请退费。投递费259元由原告***承担(原告已预交1542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9-10
发布日期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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