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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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元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续冻结三明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三元支行413069170642号账户银行存款3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三元支行140***39号账户银行存款3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沙县金沙支行140***09号账户银行存款13620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