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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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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广州玖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600元,由原告广州玖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广州玖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被告北京第吉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第三人***、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第三人第三人罗显号、第三人汪澜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7-2
发布日期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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