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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万安县人民法院(2020)赣0828民初180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133775元;

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3697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43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66元,鉴定费3000元,共计8602元,由***负担1116元,***负担748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6-30
发布日期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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