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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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传祺娱乐有限公司 广东省公证协会 赣州兴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声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视翰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市传祺娱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深圳市声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痴情歌》《离别雨》《流星雨》《辜负你的爱》《父母的心声》5首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并从其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 二、被告广州市传祺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声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人民币3000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声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深圳市声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5元,被告广州市传祺娱乐有限公司负担15元。公告费320元,由原告深圳市声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24元,由被告广州市传祺娱乐有限公司负担9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