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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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德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宁德市佳鼎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泰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福安市德普电器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福安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土地证号:安政国用(2013)第2473号)的查封。 二、注销被执行人福安市德普电器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福安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土地证号:安政国用(2013)第2473号)的抵押登记手续。 三、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福安市德普电器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福安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土地证号:安政国用(2013)第2473号)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张幼珍(身份证号:3522021977××××××××)时起转移至买受人张幼珍(身份证号:3522021977××××××××)指定的企业宁德市佳鼎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MA34AFJ45Q,法人代表:张幼珍)。 四、宁德市佳鼎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MA34AFJ45Q,法人代表:张幼珍)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叶林 |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