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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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凌云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凌云商场 杭州禧瑞蓓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 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淮北凌云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凌云商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货款1512元,同时,***向淮北凌云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凌云商场返还案涉8瓶优宁可珍藏赤霞珠干红葡萄酒;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60元,由***负担149元,由淮北凌云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凌云商场负担1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