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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之诉裁定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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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深圳市富昌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财产保全费5000元(富昌公司已预交),由富昌公司负担。本案驳回起诉,不收取受理费(富昌公司已预交受理费974470.24元),对富昌公司已预交的受理费974470.24元,在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经富昌公司书面申请,本院退还予富昌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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