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东莞)有限公司
绍兴市华谊大厦有限公司
四川华润万家好来超市有限公司
江门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中山)有限公司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沙头角深盐店
四川华润万家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陕西宏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重庆永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尚欠借款本金16万元、借款利息6613.33元;

二、被告陕西宏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永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9月15日的罚息1493.33元;

三、被告陕西宏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永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自2019年9月16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罚息(以尚欠借款本金16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利随本清);

四、被告***对被告陕西宏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还款义务,向原告重庆永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原告重庆永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权在前述三项债权范围内,对被告陕西宏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向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江西洪客隆百货投资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宝安灵芝公园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龙岗下水径店、深圳市华润万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民治民乐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大鹏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松岗东方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民治梅龙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沙头角深盐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沙井创新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侨香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南湾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东滨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吉祥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湖州)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南联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横岗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杭州)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莲塘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南山欢乐颂购物中心、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景田金色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宝安中心店、株洲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创业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龙华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东莞)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沙井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益田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西丽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龙岗店、惠州市万佳百货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珠海)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中山)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春风店、绍兴市华谊大厦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宝安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电商分公司、浙**润慈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彩田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民治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翠竹店、江苏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湖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广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江门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长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华润万家购物中心(杭州)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杭州)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东莞)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宁波)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湖州)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中山)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珠海)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物流配送(青岛)有限公司、深圳华润万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云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山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四川华润万家好来超市有限公司、福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山东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无锡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四川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海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内蒙古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咸阳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临海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河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河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甘肃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新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唐山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宁夏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青海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青岛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贵州华润万家贸易有限公司、丹东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杭州华润万家便利连锁有限公司、四川华润万家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武汉华润万家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湖南华润万家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吉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配送有限公司、中山市华润万家便利超市有限公司、屏南县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天津津南区华润万家超市市场有限公司、华润万家(苏州)超市有限公司南园连锁店、华润万家(苏州)超市有限公司横塘连锁店、华润万家(苏州)超市有限公司彩虹连锁店、特易得商业(厦门)有限公司、泰斯科商业(厦门)有限公司、特易购商业(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宏城连锁超市市场有限公司、华润超市市场有限公司、上海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宁波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布吉百鸽笼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宝安灵芝公园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民治民乐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松岗东方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沙头角深盐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侨香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东滨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南联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莲塘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景田金色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创业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沙井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西丽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春风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电商分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翠竹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生活时尚中心东莞君豪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坪山六和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龙岗下水径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大鹏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民治梅龙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沙井创新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南湾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吉祥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横岗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南山欢乐颂购物中心、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宝安中心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龙华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益田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龙岗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宝安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民治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彩田店]在2018年11月21日至2021年11月21日期间内产生的应收账款优先受偿;

六、驳回原告重庆永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668.54元,减半收取计1834.27元,由被告陕西宏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8
发布日期 2020-09-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