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温州市龙湾泡花碱厂 温州市欣荣铸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公告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0)浙0303破18号之一 2020年6月5日,本院依据温州市龙湾泡花碱厂申请,裁定受理温州市欣荣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欣荣公司管理人通过多种途径告知该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证照、印章、账簿及财产,但其均未移交,故本案无法清算,且欣荣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管理人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申请宣告欣荣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裁定宣告欣荣公司破产并终结欣荣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