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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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常州路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常州路支行账号为×××账户内的存款65677元。 案件申请费676.77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