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北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山东河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烟台北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签订的《北方?月光兰庭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二、原告***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月光兰庭小区地下A3-19车位拥有合法使用权,被告烟台北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停止对原告正常使用车位设置妨碍。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00元减半收取750元,由被告烟台北方房地产开发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03
发布日期 2020-10-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