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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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内蒙古世纪呼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麦香村酒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内蒙古世纪呼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内蒙古世纪呼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