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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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兰友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应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市小白楼市场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应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米凤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天津兰友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天津兰友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0-0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