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日照市天辰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102执保1588号 申请人刘磊与被申请人日照市天辰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5日作出的(2020)鲁1102民初1676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我院作出(2020)鲁1102民初1676号之三民事裁定,对解除保全申请人刘磊位于日照市东港区荟阳路东金港?美丽园027幢01单元502号及房号为B0-(01)007储的储藏室(产权证号20××45)的查封; 二、解除我院作出(2020)鲁1102民初1676号之三民事裁定,对解除保全申请人刘磊位于日照市天津路南、海滨五路东未来海岸001幢03单元03-102商号、产权证号鲁(2016)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00352号的查封。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已向日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已解除查封。 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0)鲁1102执保1588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